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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这个挤破头的热门岗位又招人了!想要铁饭碗的抓紧

    信息发布者:叶志明
    2017-03-26 20:01:51   转载

    老师这个岗位虽然比不上一些公务员,但好在旱涝保收,假期福利多多,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现在好消息又来了,家里有想当老师的朋友赶紧转给他们看!





    近日,广西教育厅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3月底广西将启动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报名时间为:2017 年 4 月 5 日 9:00 至 4 月 10 日 17:30。

    大家听到这个消息是不是很激动?先别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然后轻松上阵吧!



    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 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

    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 7 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 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

    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2、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3、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 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 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和结果公开。

    4、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 号文件执行。

    招聘程序



    2017 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17 年 3 月下旬

    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岗位要 求等招聘信息由各市、县(市、区)招聘主管部门自行负责解释。

    各设区市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前将本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网址链接报广西招生考试院。自治区在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广西 招 生 考 试 网 、 广 西 毕 业 生 就 业 网、 广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市、县(市、 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相关网站和本地媒体上发布本辖区内中 小学教师招聘信息。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 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有关《考 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

    2017 年 4 月 5 日 9:00 至 4 月 10 日 17:30。

    3.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需要现场审查的,由各市在招 聘公告中明确。资格审查工作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 17:30 前完成。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 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 付报考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 价费〔2010〕269 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 50 元,不收取报名费。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 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

    资格审查通过的 应聘人员于 4 月 12 日 17:30 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 1:3 的比例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 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 4 月 17 日 9:00 至 17:30 期间改报其 他岗位。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 4 月 18 日 17:30 前 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笔试时间:2017 年 5 月 13 日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 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具体承办。



    1.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 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 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3 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8—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 100 分。

    3.成绩查询:2017 年 5 月下旬

    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 考试网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4.评卷及成绩发放:2017 年 5 月 31 日前

    广西招生考试 院组织统一评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西中小 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应聘人员笔试考 试成绩。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有需要,由同级教 育行政部门提供。

    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2017 年 7 月中旬完成

    面试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各市、县(市、区)应按规定公布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 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 1:3 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 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递补时间节点由 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公告,以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 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 1:3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 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 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 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 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 号文执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市、县(市、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由各市、 县(市、区)自行公布。

    考核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前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 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据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 考核人员。

    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也可通过加试方 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在 公告中明确。

    2.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着重考核应聘人员 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 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体检和公示时间:2017 年 7 月 25 日前完成



    1.体检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 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执行。

    2.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 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 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2017 年 8 月 4 日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 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各市可自行组织一次复 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 开招聘系统”,各市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 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时间:2017 年 8 月上旬



    1.补充招聘条件

    参加了 2017 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 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 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 考生),可以参加补录。

    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 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

    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 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 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有关时间节点

    • 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 月 4 日);

    • 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 月 7 日 9:00 至 8 月 8 日 17:30 分);

    • 资格审查,8 月 10 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 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

    • 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 环节,由各市自行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 标准条件设置,参照“六、招聘程序”的第“(四)、(五)、(六)” 条执行。

    后续具体招聘事项请留意当地教育部门公告,看完记得转发给身边有条件的亲友,觉得有用请点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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